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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特勤人員執行安檢勤務。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北律師公會去年舉辦律師節活動,邀請蔡英文總統出席,國安局特勤人員在會場外架設電檢門安管,律師郭憲彰認為「律師是主人,總統是客人」,堅不受檢,還推倒電檢門抗議,被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。台北地院認定,特勤人員雖可設置安檢門,但全面性且無差別的查驗「不能算是依法行事」,判決郭無罪。本案可上訴。判決指出,特勤人員執行勤務時,對受檢人身分或攜帶物的檢查,因影響人民行動自由、財產權與隱私權,應恪遵大法官解釋文揭櫫的法治國家警察執勤原則,同時還要考慮人民的表現自由、人身自由、居住自由與維安目的之間的均衡,以適當方法為之,不能全面性、無差別的查驗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判決指出,特勤中心將安檢點設在會場出入口,未將活動性質、人數及受檢對象多為律師或其眷屬,是否會危害總統安全的因素考量在內,卻片面採取單一的電檢門安檢方式維安,此種方式已妨害與會律師的自由。開庭時,郭承認推倒電檢門,但否認妨害公務;他辯稱,若到公務機關辦事需要受檢查,當然會配合,但律師節的活動律師才是主人,總統是被邀請的來賓,「為何要對主人作安全檢查?」長久以來,他堅持律師參與會務活動,禁止對律師安檢,還曾向總統府、公會重申立場;郭說「高雄也辦過律師節的活動,但沒設置安檢門」。法官認定,特勤中心、律師公會早對陳抗情資有所掌握,郭是在貫徹理念,不是妨害維安,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。去年九月九日下午,台北律師公會在台北市典華飯店舉辦律師節活動,蔡總統應邀出席,特勤中心派人在會議廳入口設下兩座電檢門執行安檢,郭憲彰對於全部律師都需受檢不滿,要求撤除電檢門不成,向徐姓特勤中心上校組長抗議後,將門推倒,並與特勤人員推擠,被北檢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?EE2881861B1834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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